两证不全 房屋无法过户
“没有土地使用证,想把房子过户给女儿都不行。”7月4日上午,家住岳塘区建设路街道霞光社区的黄女士致电晚报新闻热线58266666反映,她所在小区的房产开发公司一直没有将土地使用证发放下来,给她带来很大的不便。 “买房时开发商收取了28元的土地使用证办理费后,就没有任何音讯了。”霞光村25栋业主黄女士说,她于2001年4月底购买了这套由湘潭市住宅房屋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距今已有十年,她一直没拿到房屋的土地使用证。 “不单是我们家,所有业主都没有拿到证!”黄女士说,霞光村22、23、24、25、27栋共200余户业主均没拿到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因为没有房屋的土地使用证,使众业主无法对房屋进行买卖、抵押、过户,给业主造成很大的困扰。对此,200余户业主曾经联名要求开发商发放土地使用证,却得知该开发公司已经破产。“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帮我们解决。”黄女士说。 “这种‘两证’发放不全是历史遗留问题,多见于(上世纪)90年代开发的房屋。”湘潭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上世纪90年代,房产开发商购入土地时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如开发商开发的土地并不是从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购入,这就导致土地所有权存在纠纷。这使开发商无法按时拿到土地使用总证,从而也不能向业主按时发放土地使用证。 “业主可以向国土部门申请发放土地使用证。”房产局工作人员说,像这种开发公司已经破产的小区,业主可以联名向国土部门申请发放土地证,然后由国土部门就该小区的土地所有权进行审核调查并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