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要提高一倍
业委会表示不同意
11日下午,记者在天池苑小区公告栏看到《关于不再管理天池苑小区物业的报告》,落款还是2007年12月18日,文中天天物业管理公司向天池苑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表示,由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于2007年8月31日终止,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自2008年1月起不再管理“天池苑”小区物业。
对于撤走一事,天天物业管理公司的黄经理告诉记者,物业撤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业管理成本压力下的费用提价。“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人力成本加大,维修和添置设施费用增加,一些辅助管理的物资价格也有所上涨,从实际运营成本出发,我们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需要提高物业费。”黄经理说,巨大的成本压力不堪重负,通过测算提出收费标准上升为0.66元/平方米。“事实上,天池苑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在2004年9月之后,从来就没有提升过,一直维持在0.35元/平方米,收费标准偏低。”
不过,对于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一事,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予认同,认为0.66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比以前增加近一倍,委实过高。同样张贴在天池苑公告栏里的业主委员会于去年12月27日公开的回复意见中,对物业公司所说的“物业管理费过低,不堪重负”说法表示不满,认为尚有15%的利润空间。
撤物业缓冲三个月
交接过程分歧较多
由于双方在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提升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天天物业管理公司发出公告,决定不再管理天池苑小区物业,以便于业主委员会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今年1月至3月仍会维持基本的保安及保洁工作,“从元旦起有3个月的过渡期,4月1日开始我们将从天池苑小区全部撤出。”黄经理告诉记者,由于业委会也需要一定时间的准备,为此他们设立了缓冲时间,以防物业撤走后小区陷入混乱,同时,也给业委会提供了一些物业管理解决方案。
考虑到天池苑小区业主对增加物业管理费用敏感,“天天物业”曾推荐一些经营规模大、单位成本控制较好的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仍然维持0.35元/平方米,但是,业主委员会对此不信任,也未予接受。至于提到由社区接管的方案,业委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社区接手管理能力有限,同样不能让业主放心。
“最好的办法是以小区自治管理为主,自己管也不会说要赚钱要算计利润。”小区业委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另外,如果物业公司一定要撤走,业委会认为对方必须解决好涉及小区防盗系统、岗亭、化粪池等10个方面的问题,但目前双方分歧较多。
双方都还心平气和
下周碰头再次协商
据了解,天池苑小区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曾在2007年12月21日对有关交接问题进行协商,但因分歧太大而没有结果。“我们也在积极和业委会商量,力争早点进行协商,早点落实解决方案,毕竟3个月的缓冲期很快就要过去的。”物业公司表示,哪怕撤走也希望小区能够安然过渡。
小区业委会也表示,大家都是希望“和平过渡”,最好能够协商好,为此,双方已经初步决定,下周将再次碰头,届时市房管处、天天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代表、社区代表、业主代表将共同协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