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圈耕地、盖楼房”并非今日才有,也绝不止香河镇一地。香河“圈地”事件引人之处,除了“圈地”本身的疯狂和“典型性”外,更因中央级管理部门和媒体均已聚焦于此。事件如何收场或将影响未来农村土地出让方式。
如今香河事发,包括地方政府、开发商和监管部门在内的三方难逃其咎。对于这三方责任的认定与追究,或许是规范农村土地出让的关键所在。
地方政府:“点‘土’成金”的戏法链条
导演这场“点‘土’成金”戏法的关键角色,非香河乡镇和村级地方政府莫属。据权威媒体调查,香河县违规征地的“标准”流程中每个环节几乎均有政府参与。
以万科五矿“欢庆城”为例,该项目用地首先由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一纸“租地”合同,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授权的情况下,将村民土地流转给镇政府。
一亩以1200元/年价格“租赁”的耕地,镇政府在接收后自行组织“土地补偿完毕证明”、“土地测绘证明”等相关材料,上报县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权证,成为香河县政府可供出让的建设用地。
这些耕地从农民手里“租收”过来,再经过村委会、镇政府、县国土部门、县政府层层“包装”,变身为国有建设用地,过程不过5个月。但价格却可以从最初“租收”的每亩每年1200元,飙升到每亩60万元的转让价格。
5个月时间创造500倍的利润,这是让香河县上至县长、下至村干部,一再突破法律底线,集体违法、违规的巨大动力。这也是“圈地运动”得以在一个村落又一个村落不断上演、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这种畸形的“土地财政”,曾为香河县政府带来巨大的政绩。有媒体披露,在圈地最疯狂的2009年,香河县前9月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01805万元,突破10亿元大关,占市下达任务的101.8%,同比增长71.7%,提前112天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其中,土地收入占据了重要比重。
“土地财政”背后的利益与政绩诱惑,让本应代表人民权益的各级政府,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口号一再突破耕地红线,用尽手段迫使农民低价流转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
开发商:追逐“免费馅饼” 品牌房企“入乡随俗”
完成这场“土地戏法”的另一个参与者,则是旨在利润最大化的各类开发商。面对当前的“圈地事件”,众多品牌开发商都公开表示自己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能提供完整的用地和规划手续。”但实际上,在“圈地变身”的过程中,开发商也或多或少参与其中。
一位熟悉香河地区房地产行业的人士告诉搜狐焦点网,地方政府在征得耕地后,一方面会着手变更用地性质,一方面联手开发商进行土地“整理”。“一般是交给本地房企,他们会用尽办法从农民手里得到土地,有时也会使用强行手段来接管。”
而近年来进入香河投身“首都经济圈”建设的品牌开发商,也大多会“入乡随俗”:先与地方政府签订一个类似“新农村建设”的合作协议的方法,再与当地开发商合作,对农民的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
由开发商组成的‘合作伙伴”配合香河政府征占土地,待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再在二级市场上宣布拿地成功。
外来房企如此大费周章,除了香河供地指标有限外,更是看重了那些价格低廉的土地。和“招拍挂”相比,协议拿地的成本之低超乎想象。
按照此前香河此前协议出让的一块土地价格看,60万每亩的价格折合成楼面价只有200元/平方米左右。而目前香河在售项目平均售价在5000元-8000元/平方米之间。上述接受搜狐焦点网采访的人士感叹:“大部分土地出让金都不按规定缴纳,因此成本有多低就不言而喻了。”
而自去年11月“首都经济圈”地区项目和土地审批之前,30余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已将香河,这个距离北京45公里县城的大小村庄划分成若干区域,作为他们的“圈地范围”,已在香河低价圈地上万亩。
监管部门:谁让圈地者有恃无恐
而有知情者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香河县的这种圈地其实在河北多地出现,这次被中央媒体曝光也是因其过于疯狂。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会有如此大的“胃口”和“胆识”,除了利益驱使,更是相关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香河“圈地”曝光后,负责北京、天津、河北等5地的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率先作出反应,要求国家土地督察河北省廊坊市土地例行督察组进一步深入调查,切实查清香河县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
而对于“大量违法占用耕地”这样的重大事件,河北省国土资源部门本应在第一时间有所行动,香河县政府的上级部门也负有失察责任。此外,包括香河建委、规划局和农业等部门也应担起耕地被滥用的监察职责。
用于目前已经引起了国家土地督察和媒体高度关注,国家土地督察组宣布要一查到底“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因此这一次香河圈地事件的处理结果意义重大。能否根治以土地流转为名违法违规进行非农业建设,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香河圈地”事件或许能给世人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