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城区南湖消委分会成功调解一宗室内装修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
今年3月底,罗小姐来到南湖消委分会投诉称,她于去年8月与下埔一家装饰设计公司咨询家庭室内装修事宜时,工作人员口头承诺,若设计不满意可以全额退回订金,于是罗小姐预付了3000元订金,并签下设计装修协议。后来,该公司提交装修方案后,罗小姐对其设计方案不满,提出退回订金。装饰设计公司却以协议上签订的是“定金”为由,拒绝退款。
接到投诉后,南湖消委分会工作人员多次与装饰设计公司负责人沟通调解,该公司最终将罗小姐3000元订金退回。罗小姐在拿到3000元退款后,特意打电话说:“只一字之差,深得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