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于下半年试点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以期对增加农民收益、促进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发挥积极作用。这是记者8月20日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获知的消息。
据介绍,流转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商品住宅建设,但在工业用地等方面大致将和城镇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土地流转不是“与民争地”,而是把农村土地从简单的“资源”转化为“资产”;流转也不是“分钱”,流转收入将首先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其次用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
此外,流转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分流一部分经营性用地计划,从而让城镇国有用地腾出更多空间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