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刘女士介绍,今年8月12日,她与乙方大连福家缘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委托管理合同书,以每年12388元的价格将自己位于中山区桃源街山海巷的两室一厨产权房屋租给乙方。合同约定,乙方每季1日按时将租金转到刘女士的账户。签合同当天,中介公司将3097元现金付给了刘女士。按约定,第二次付租金的时间为12月1日,但是刘女士至今没有拿到租金。
刘女士告诉记者,房屋托管后不久,她曾多次致电原邻居,得知房子始终没有租出去。9月27日,中介公司给刘女士打电话,称房子出了问题。“一位姓徐的经理说,煤气漏气,租房的人差点送命。中介后来他们找煤气公司来鉴定,说是因为管线被改动过。”刘女士当即表示自己从未改过煤气管线,并要求看煤气公司出具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我催了很多次,到现在还是没有见到那份通知书。”刘女士说,11月25日,双方在通话中又因煤气管线的问题发生争执,刘女士于是让徐经理交还钥匙。“但是,他让我把之前的3097元租金返还给他。”在昨日中午双方的通话中,刘女士被告知,中介打算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昨日下午,徐经理对记者说,今年9月末,该中介工作人员在房间内发现有煤气漏气现象,煤气公司随后检查出房屋煤气管线私自改动过,并且煤气阀门漏气。徐经理说,在房屋存在隐患的情况下,刘女士应该将管线恢复原状,但是刘女士拒绝整改,因此中介决定起诉刘女士,“上个星期我们就到中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