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9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一次会议上,有关的计划预算审核意见已经审议通过。
归集覆盖面要达90%
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08年,怀化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为198125人,归集覆盖面达89.51%,共向3633户干部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亿元。至此,自200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至2008年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4亿元,累计归集余额达15.6亿元;共为22079个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98亿元,个贷余额达7.32亿元。
2009年,怀化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90%,归集5.175亿元,比上年增长15%,个贷率达到55%,完成增值收益3018万元,增长10%。
个人最多可贷30万元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荣介绍,凡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向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有关新政策,最高个贷金额从原25万元提高为3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从原所购房价的70%提高到80%,而且贷款只要不超过退休年限,最长可贷款年限从25年延长至30年。
借贷手续进一步简化
夏荣介绍说,为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受惠于公积金的优惠政策,当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手续也有所简化,借款人只需向公积金缴存的管理中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土地使用证和有关部门审批文件、住房公积金缴交的有效凭证等资料,经审批合格后即可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即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受法定利率调整的影响;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元月一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