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潍高路、孙武路拆迁户首批廉租住房申请人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饶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广饶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广饶县2008年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审查,现对首批符合条件的28户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2009年1月5日。社会各界群众可在公示期内以电、信、访的形式向县房产管理局反映被公示人的情况,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有专人值班。联系地址:县房产管理局。 监督举报电话:6760052。
广饶县房产管理局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