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买房,现在开发商要求每平米加价200元,这种闻所未闻的怪事就发生在三水千叶花园。记者多日调查了解到,加价风波源于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上的一条“陷阱”条款。 两年前购房 两年后加价
千叶花园,处在森林公园内,曾是许多三水购房者的首选。不过,如今却有所改变。上月底,千叶花园惠兰苑近百户业主收到开发商的来函,要求对售房加价,每平米增加到4100元,差价由业主承担50%。据悉,惠兰苑开盘时每平米3700至3900元。
惠兰苑7座301号业主严先生称,2006年底交1万元订金,2007年4月13日、15日共交11万余元首付款。“合同约定当年5月30日交楼,开发商以供水维修要求推迟至8月31日,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交楼。”按加价通知,严先生须补交39376元房款。
和严先生不同,惠兰苑许多业主在2007年购房后已入住。“现在要求加价不是欺诈吗?”10座张小姐气愤地说,开发商称要么补差价要么退房,“花10多万装修,谁来补偿我们?”
记者了解到,千叶花园共有98户业主收到加价通知,他们均未拿到房产证。
房产已查封 依法禁售房
据业主介绍,购房时曾和开发商签订了《千叶花园商品房认购书》,第七条规定:双方一致确认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取得经房管局及有关部门审批生效,则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认购书,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时隔两年,业主才读懂了含义。严先生告诉记者,后来了解到千叶花园因开发商股东的退股纠纷,2005年就被佛山中院查封,至今未解封。“当时根本不知要佛山中院批准,也没人告诉我们。”
记者在售楼中心看到,正面墙壁上张贴着售楼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院的查封通告则被贴在侧面一个很小的位置,稍不留心很难发现。而查封通告明确写道“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非经本院许可,依 法 不 得 作 销 售 、转 让 、抵押、赠与等处分。”
至于查封通告何时张贴在售楼部,业主和销售人员各执一词,前者称以前从未见过,后者称2005年已张贴。但记者发现,复印的通告纸张崭新。
公司回应
加价是为了业主利益
5月17日上午,千叶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此作出了正面回应。公司法律顾问宋天旺称,给业主发函的原因和目的,主要是告知佛山中院不予批准已签订的购房协议,对房屋进行评估让业主决定是否继续购买或取消合同,保障业主的利益。
据介绍,查封期间公司采取以下方式销售:与业主签订认购书,收取订金或首付款;将认购书提交佛山中院审批,如同意,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到房管局登记;提交银行汇款单、证明房款已全部交法院监管账户,佛山中院再出裁定书通知国土与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1月23日以后,佛山中院再没批复过千叶花园的售楼申请。“法院没批复,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我们可以要求业主补差价,也可以要求业主退房。”宋天旺说。
在三水,虽然2007年千叶花园每平米3900元已被称为“天价”,但比起疯涨的房价,4100元仍有很大升值空间。截至昨天,记者从千叶公司了解到,已有15户签订了补价协议,2户签订了退楼协议。即使房产被查封、官司不断,“千叶花园 半山森林豪宅”的巨型广告牌仍竖立在广三高速入口处,且售价涨至六七千元每平米。
加价未必能办房产证
千叶花园因内部股东退股纠纷,经佛山中院一审,目前已上诉至省高院,案件未结。业主认购的房屋合同也未能认可,那么加价后能否顺利办理房产证呢?
“加价后还需要法院的批准,什么时候能办房产证,我们不敢保证。”宋天旺却给出这样的答复。
对此,许多业主也很担忧:这次加价200元,以后还会不会再加,没完没了怎么办?官司结束了,房产如不属于千叶花园怎么办?
对于一些退房的业主,已进行了装修,房款和装修费如何补偿?公司有关人士称,都会考虑业主的这些诉求,希望合理补偿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