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林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她每月缴纳的房贷为3778元,缴纳时期为每月22日,她在6月20日才缴纳了5月份的房贷,也就是说推迟了28天,记者咨询了其贷款银行,由于林女士贷款的约定年利率为6.6555%,银行按以下推算方法收取了林女士房贷滞纳金:(6.6555%×(1+40%))/365×28天×3778元=26.9元。
迟缴房贷将留下信用不良记录
林女士担心自己迟缴贷款会影响到未来的个人信贷,对此,记者咨询了银行有关人士,其表示,由于目前银行的信贷数据库与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链接,客户迟缴房贷都会在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上留下记录,这些记录都将成为商业银行放贷的参考,一般迟缴3-6次房贷就可能影响到贷款者未来的个人信贷,具体数量需根据每家银行自身的信贷政策来决定,比如说一些放贷较严格的银行,可能客户有4次迟缴记录,下次这位客户再贷款时就会受到限制。至于林女士的情况,如果只有这一次迟缴记录的话还不会影响到她将来的信贷,如果迟缴次数多的话就会有影响。
银行扣款日当天还款
也可能当作迟缴还贷
这位银行人士还表示,很多客户可能忽视了一个问题,导致迟缴次数增加,例如张三的房贷是每月20日扣款,他每次都等20日才去交房款,可是银行可能20日一上班就开始扣款,当天扣不到款,很可能会影响他的信用记录。不过,现在银行一般会给客户一定的宽限期,或者会在扣款当天下班前再刷新一下,但为预防万一,市民还是应每月提前还款。
另外,2007年,人民银行先后6次提高了人民币贷款利率,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加息”。加息后5年期以上个人贷款基准利率由2007年初的6.84%增加到现行的7.83%,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优惠利率也由年初的5.81%增加到6.65%。加息使得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每月还款额随之增加。
因此,银行人士建议,市民最好到银行了解每月还款金额,足额缴纳房贷,以免由于还款金额不足,留下迟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