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限贷政策调整 首购自住房总售价60万元以下可申办贷款
从明年1月1日起,“首次为改善自住住房,总售价在60万元(含60万元)以下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不变。”这是12月2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敬农,副市长洪建平出席会议。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指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中心城区房价的上扬,我市今年4月出台的“对市区新购买住房单价在3800元/平方米以上,或对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暂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已满足不了缴存职工购房需求和公积金事业的发展。经审议,会议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限贷政策进行了调整。 杨敬农在会上提出,明年,要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构,继续向“中低收入、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倾斜,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的需求;要在今年工作基础上对归集额、新增归集人数、增值收益、逾期率等加强量化考核;要全面发动、县区联动,进一步做好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其中的重点是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归集扩面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监管,建立存贷比应急机制,加大贷款清逾力度,对骗取、套取公积金贷款行为公开曝光,协调银行共同深化公积金安全工作。同时,要积极做好公积金增值收益、便民服务、宣传发动、廉租房补充资金政策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