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现行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是多少?
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市建制市区和建制郊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为:一等土地16元/平方米,二等土地12元/平方米,三等土地 8元/平方米。
2、东营地区地税定额发票最大面额是多少元的?
自2005年8月1日起,东营地税定额50和100元的定额发票已停用,现在最大面值是20元的定额发票。
3、个人转让住房现有何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本文自2011年1月28日起执行。
4、发票换版时限是什么时候?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我市发票换版工作自2010年11月开始启动,逐步开始印制使用新版发票,不再印制旧版发票。原已经印制的旧版发票最晚使用到2011年3月31日。从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为新版、旧版发票过渡期,在此期间新版、旧版发票可以同时使用。2011年4月1日起,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旧版发票。(市局纳税服务中心提供)
地税在线——第5期 本栏目由东营市地税局协办 电话:0546—8334117 E-mail:dydszx@163.com